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境外银行类机构开展创业投资业务的典型案例

 1、英国英格兰银行创办3i集团(3i Group plc)

3i集团作为英国最早的政府启动的创业投资基金,起源于1945年英格兰银行成立的“工商金融公司”(ICFC),是欧洲第一家创业投资公司,总部设在英国伦敦,其资金主要来源于银行。20世纪80年代期间,参与了英国国有企业的改革,由此产生了一系列活跃的收购及兼并市场的商业行为,公司本身也成功转型,实现了资产私有化。3i集团于1994年在英国伦敦证券交易所上市,至今已成为英国100强公司之一,也是欧洲最大、最领先的的私人股权投资公司。在发展初期,英国3i公司主要为成长中的企业提供长期资金,3i约有2/3的资金投资于小企业。到2007年3月止,3i集团管理的资产达到147.8亿美元,投资超过14000多家世界最卓越的企业,投资回报率达到34%,总利润为22.2亿美元。目前3i在全球投资了1000多家公司,投资组合价值76亿美元。每年的投资数额约为20亿美金,其中50%左右用于管理层收购,从集团企业或私人企业那里购买股权;35%为增长型创业投资,为成长期的公司提供资金帮助;另外15%是早期创业投资。

现在,3i集团的业务已经扩展到亚洲、欧洲和北美三大洲,拥有超过250位不同文化背景及各类行业投资专业人才和人际网络。自2003年投资第一个中国大陆公司起,3i已在中国投资了14个项目,其中包括分众传媒、中芯国际、迪信通、巴黎春天百货、上海鼎芯、消防报警器生产公司GST、东莞的锂电池生产商新能源科技(ATL)、国内知名的餐饮连锁企业小肥羊等项目。同时也投资5000万美金在鼎晖创投基金。

与典型的合伙制创业投资公司不同,由于3i是一家永久存续的公司型创业投资基金,故不存在短期清盘压力,因而可以通过长期持有被投资企业股份来实现长期的资本增值收益和收益分红。如3i公司1954年投资Frizzell公司40,000英镑,到1992年Frizzell公司卖给了Marsh & Mclennan公司,3i公司获得40,000,000英镑的收益,增长400倍,持有时间38年;1948年3i公司给Cilbert Gilkes and Gordon公司一笔贷款,后来转换成股权,到现在仍保留在3i的投资组合中,给3i带来源源不断的利润。3i公司还有很多50年代的投资到现在仍然持有。

3i集团的子公司“3i创业投资公司”(3i venture)不仅培育了一大批新兴企业,而且锻炼了一大批创业投资专家。据《英国创业投资杂志》调查,1985年英国59家创业投资公司的340名创业投资家中有35名曾经在“3i venture”工作过。

2、 美国波士顿联邦储蓄银行发起设立美国研究和开发公司

美国研究与开发公司(American Research and Development Corporation),由美国波士顿联邦储蓄银行行长Ralph E.Flander和Georges Doriot于1946年6月共同创建。它通过募集多数投资者的资金,设立创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的形式来从事集合性的创业投资,被公认为世界上第一家创业投资基金,从1945年起,开创创业投资事业。其采取的方式,首先采用私募方式筹集基金,再投资创业企业,取得了巨大的成功。在其发展过程中,既直接投资于创业企业,又投资于创业投资基金。ARD公司在1957年对DEC公司(Digital Equipment Company)的投资,堪称创业投资的经典之作。最初它对DEC的投资仅为7万美元,拥有其77%的股份。到1971年,ARD公司所持有的DEC股份的价值增加到了3.55亿美元,增加了5000多倍!正是因为ARD对DEC公司的成功投资所形成的示范效应,推动了美国创业投资的快速发展。

3、 SVB金融集团(SVB Financial Group)设立硅谷银行

SVB 金融集团是美国一家重量级的创业投资机构,其子公司硅谷银行是美国一家“特殊”的商业银行,该行尽管具有商业银行的存贷业务等金融服务项目,但其服务的对象主要集中在VC公司。硅谷银行一方面为VC公司所投资的企业提供商业银行服务,同时也为VC公司提供直接的银行服务。硅谷银行主要从事五大银行业务:传统银行业务、投资银行业务、企业投资银行业务、私人银行业务以及咨询银行业务。其中,投资银行业务主要提供兼并、收购、公司合伙等业务;而企业投资银行业务主要提供创业投资、跨国联盟以及创业投资基金管理等服务。硅谷银行还设立了创业投资基金直接参与投资,成为VC公司的股东或合伙人。尽管硅谷银行在创业投资方面的资金只占总投资的2%~3%,却很大程度上提高了其整体获利能力,使其平均净资产回报率高于17.5%(1993年以来)。而同时期的美国银行业的平均回报率是12.5%左右。创业投资使硅谷银行一跃成为全美新兴科技公司市场中最有地位的商业银行。因此作为企业投资银行业务的重点,创业投资已成为硅谷银行一个创新亮点。同时,通过创业投资,为硅谷银行提供了优秀的企业客户,硅谷银行要求其VC公司所投资的企业将硅谷银行作为主要资金业务银行。

除投资硅谷银行外,SVB金融集团下属SVB Capital Partners也以母基金的身份投资了5家基金,它们分别是:(1)SVB Capital Partners Fund,资金规模为5.6亿美元,主要投资中期股权基金。(2)SVB India Capital Partners Fund,资金规模为5.4亿美元,直接投资或与顶级创业投资公司联合投资于创业企业。(3)SVB Strategic Investors Fund,是一个创业投资母基金,成立于2000年。SIF资金规模为1.22亿美元,已经投资了20家创业投资公司。SIFⅡ成立于2004年,基金规模为1.75亿美元,计划投资25家创业投资企业。(4)Gold Hill Venture Lending,是一个创业借贷基金,管理资金为2亿美元,主要为企业提供固定资产采购等方面的融资。(5)Partners for Growth,L.P.是一个成长型基金。

4、台湾开发银行与财政资金合作设立引导基金

台湾开发银行(后改为交通银行,现并入兆丰国际商业银行),先后参与行政院设立的二期引导基金:1985年,行政院开发基金出资5亿元,交通银行出资3亿元,总计8亿元,成立第一期创业投资引导基金;1991年开发基金再次出资10亿元,交通银行出资6亿元,总计16亿元,成立第二期创业投资引导基金。其后,由于交通银行内部规定从事创业投资业务不能超过其银行净资产的4%,无法再增加对创业投资业务的投资,没有再参与行政院第三、第四期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的设立。对于第一、第二期创业投资引导基金,开发基金不负担投资失败的风险,因此开发基金虽然出资60%,利润分享仅40%。交通银行出资40%,分享60%利润,但必须承担投资风险。

另外,兆丰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下属兆丰国际商业银行、兆丰产物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及兆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联合出资组建兆丰第一创业投资有限公司,直接从事创业投资事业。

5、中华开发金融控股公司通过创业投资提高综合收益

台湾中华开发金融控股公司是台湾一家著名的金融控股公司,除传统的银行业务外,还直接从事创业投资业务。中华开发金融控股公司开展创业投资业务主要通过其旗下合资子公司中华开发工业银行运作。2005年由中华开发金融控股公司“直接投资处”负责管理的主要投资户共计425家,投资余额达703亿元,投资净收益为新台币72.5亿元。其投资策略主要是通过调整投资组合,以发挥策略性综合效益及降低投资风险和收益的波动。为了维持投资的高收益和高成长性,中华开发金融控股公司积极与世界顶尖机构建立战略伙伴关系,提高公司知名度,参与高品质跨国投资项目,扩大投资范围,以分散风险。

6、德国银行联合参股加盟“WFG”计划

1975年德国政府决定实施“WFG”计划,以快速发展德国创业投资市场。最初投资了1000万德国马克,最后追加到5000万德国马克。这些资金由29家德国银行提供,其中包括德国最大的银行和前几名的储蓄信贷银行。德国银行并不是在政府的压力下提供资金,而是由政府通过多项保证鼓励出资的。由于政府保证承担“WFG”计划75%的损失,银行参与“WFG”计划只需承担较少的投资风险就能够获得较好的投资收益。

7、 加拿大政府通过“企业发展银行”直接从事创业投资

加拿大企业发展银行(BDC)是加拿大联邦政府唯一设立的从事小企业信贷和创业投资的金融机构。1975年开始进行创业投资,1983年设立创业投资机构进行长期投资,并作为合伙人参与设立了6家创业投资基金。BDC创业投资机构在温哥华等地设有6个办事处开展创业投资业务,其大部分投资经理具有技术或工程博士学位,且经过金融投资方面的专门训练。由于其官办性质,主要投资于商业性创业投资公司或创业投资基金所不敢于冒过多风险的创业早期阶段,发挥着引导社会投资的领头羊作用和弥补社会资本投资缺陷的作用。

BDC的投资阶段分布大致是,10%投资于种子期,50%投资于起步期,30%投资于发展期,10%投资于扩张期。从建立开始,为300多家企业提供了4亿加元的创业投资。BDC完全采用市场化运作,结合企业的技术优势、增长潜力、管理能力进行综合评价。其对单一创业企业的持股比例通常为5%-20%。企业上市前BDC和其他投资者一般持有2/3的股份,以便有效地控制所投资企业,但BDC一般不希望拥有否决权,只保持其大股东的身份。

BDC的创业投资取得了较好的回报,在加拿大的创业投资机构中处于领先地位。其投资的平均期限为5年,内部收益率(IRR)平均为33%。BDC投资的每10家企业中,有4~5家失败,3~4家勉强维持,仅有1~2家投资成功。在成功的企业中,大约60%通过上市退出,40%通过并购退出。

8、世界银行通过国际金融公司开展创业投资业务

国际金融公司(CIFC,International Finance Corporation)是附属于世界银行的一家私营公司,旨在通过投资于成员国的私营部门,促进成员国的经济发展。CIFC是世界上最大的以贷款和股权形式向发展中国家私营企业投资的多边组织,共发起设立了36个创业投资和私人股权基金。这些基金主要投资于发展中国家和地区的小企业,一般占其20~30%的股份,期望回报率为25%左右,对投资企业的管理通常采用“委托管理”的方式,不直接参与被投资企业的管理。国际金融公司主要管理“母基金”,有丰富的“母基金”管理经验。国际金融公司曾受土耳其政府委托,起草土耳其政府创业投资基金的立法,于1994年通过。国际金融公司在发展中国家的私营部门公司和其他实体(诸如金融机构、证券投资基金)持有股权。国际金融公司是长期投资者,保持股本投资的时间通常为8到15年。当出售时机到来时,国际金融公司的脱手做法是以有益于企业的方式在国内股票市场出售股份(通常是公开募股)。国际金融公司在商业原则基础上运作,只投资于盈利性项目,并就其提供的产品和服务按市场费率收取费用。为了确保其他私人投资者的参与,国际金融公司一般购买项目5%-15%的股本。国际金融公司从来不做项目的最大持股人,一般不会持有超过35%的股本。国际金融公司的股本投资以项目需求和预期收益为基础。国际金融公司独自承担自有资本的风险,不接受政府担保。但是,为了满足国家所有权要求,国际金融公司的持股可被视为国内资本或当地股份。

9、 新加坡大华银行集团通过专设管理公司开展创业投资业务

大华银行集团由大华银行、崇侨银行、远东银行和工商银行组成。新加坡大华银行成立于1935年,是新加坡银行业的领军银行,也是亚太地区的重要银行之一,现已成为一家全球性的银行。主要经营全面的商业银行业务,同时也提供私人金融服务、信托服务、创业投资、投资银行、资本市场等服务。基金管理和创业投资是大华银行重要业务之一,大华银行资产管理基金(UOBAM Fund)共有6类共29个基金。例如,1992年1月大华与虎豹企业共同发起成立大华创业投资基金;1995年5月大华与联合工业企业共同发起成立大华创业投资基金Ⅱ。大华银行下设大华创业投资管理公司管理UOBAM Fund。大华银行集团在中国也设立了相应的公司开展业务,2001年成立大华投资管理(上海)有限公司,依托大华银行集团的优势和资源,对中国企业进行股权投资,为被投资企业安排各类银行服务,向中国企业提供境外上市服务。通过中国合作伙伴的渠道,拓展大华银行集团在中国的业务,筹组新的合资性投资公司,协助境外基金在中国投资。2002年,由大华投资管理(上海)有限公司、山东高新技术投资有限公司和神州学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共同投资建立大华大陆投资有限公司,资金规模为3亿元人民币,主要为国有企业重组或民营企业境外上市提供资金。大华投资管理(上海)有限公司现共管理资金2.5亿美元,主要投资于通讯网络、信息技术与软件、生命科学、半导体与电子技术、传统工业等。

分类:创投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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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8-06-02 14:32